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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拍卖公司分享2022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合肥拍卖公司分享2022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一.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投标人,但法律规定,.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买家也可以是海外自然人或者法人,但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投标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城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投标人;非居住房屋投标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超要求的,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征用手续。

合肥拍卖公司分享2022房地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三条.行政规章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

二.房地产拍卖标的应当具备条件

1.法律.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不允许竞拍:

(一)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

(二)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3)权属有争议,仍在诉讼中.仲裁或者行政处理;

(四)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有关出让要求的;

(六)司法和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七)中国依法取回土地使用权的;

(8)法律.法规.严禁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转让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

(一)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使用权转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对于成片开发地块,需要出让的地块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四)规划管理部门已确定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性能参数;

(五)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取得划拨方式的除符(2).(3).(四)条外,还需报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补办转让手续。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拍卖,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能办理转让手续的,拍卖场应当将拍卖标的收入中的土地收入上缴中国。

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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