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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拍卖公司分享查封财产已被拍卖,查封效力是否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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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封资产已投标,查封效力是否消退

1.查封资产已被拍卖,查封效力消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扣留.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期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期满后,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扣留.冻结效果消除,房产可自由买卖交易,房管局也可正常办理交易过户。

然而,如果其他法院等待查封,在前一法院的查封期届满后,等待查封的法院裁定将生效,房屋仍将被第二法院查封,因此房屋管理局仍不能办理交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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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规定查封资产的优先分配?

1.被执行人为个人,无其他资产可执行的,其他债务人可以在资产处理过程中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为部门。符合破产条件,不宣布破产或者法院不接受破产的,按照查封顺序偿还。人民法院查封.扣留.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务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3.当事人不同意移交破产或者被执行人居住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扣除执行费用和偿还优先受偿债务后,依照财产保全和执行查封普通债权.扣留.冻结财产的顺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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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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