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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功能

拍卖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人。拍卖有四个功能:

1.商品流通功能。它是通过拍卖人的中介将商品从客户手中转移到出价最高的投标人。从现象可以看出,这是资本和商品周转过程的时刻,因此实现了商品流通;

2.中介服务功能。拍卖人既不占有拍卖目标,也不成为拍卖目标的买家,更不用说付款了。它只是帮助供需双方以独特的拍卖方式完成商品交易过程。中介服务的主要表现是服务、沟通、联系和监督;

3.价格发现功能。是指拍卖形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是人为规定和制造的,而是投标人通过激烈的竞争更新商品价格水平,最终由最高投标人决定商品交易价格;

4.保值增值功能。实践证明,拍卖商品一般增值在30%以上,这是在拍卖竞争中实现的。

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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