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地址:合肥市铜陵北路与颖河路交口安粮双景佳苑14#2221室
  • 邮编:238000
  • 联系人:刘朝阳
  • 电话:18919603799

拍卖的要件是什么?

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主要是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要件。任何单位和事务都有构成这一事件的要件,拍卖时也需要一定的构成要件。让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拍卖当事人-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拍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参加投标拍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受人-以最高价格购买拍卖标的投标人。买受人有时也统称为买方。

拍卖标的-委托人委托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所有或者可以依法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

应计费用-本公司酌情向客户和买受人收取的相应费用,如保险、图纸发布、包装运输、文物火漆、鉴定估价等。

交易价格又称锤价——是指拍卖会上拍卖人的锤价,决定拍卖标的卖给买受人。

参考价格又称估价——是指公司印制的拍卖图表中每个拍卖标的的的明示价格。价格由公司决定,不是最终确定的价格。

拍卖底价又称保留价——是指公司与委托人就委托拍卖标的达成一致,并在委托书上标明的最低出售价格。

拍定物——是指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

佣金又称代理费——是指公司在交易后向客户和买方收取的服务费。

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