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来发原持有的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7股股权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第201243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拍卖厅向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内部股东进行定向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简介及参考价、竞买保证金:
刘来发原持有的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7股股权(占公司总股份的3.5%)。可整体拍卖,也可分割拍卖,整体拍卖优先。
整体拍卖参考价为175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分割拍卖,每股拍卖参考价为25万元,每股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7日(上午9时起至下午16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资格: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在册股东。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均可于2020年12月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01011900434681),并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5时前凭保证金汇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竞买人一旦递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拍卖须知》等相关拍卖材料,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拍卖须知》,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拍卖须知》进行竞买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一旦进入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各种潜在风险。
4、本次拍卖的7股系刘来发原持有的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该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内部转让在宋国华名下,现因刘来发本人委托公司代理拍卖,拍卖所得款冲还刘来发在公司的借款。
5、7股可以有多人购买,不限定1人购买。
6、刘来发原持有的公司股份(7股)在内部转到宋国华之前的分红款归刘来发所有,冲抵他在公司的借款,内部转到宋国华之后分红款归公司所有。
7、巢湖市水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拍卖事项发生在刘来发股份内部转让工作之前,因此检测公司拍卖首付款160万按照股份摊派的款和拍卖尾款16万按照股份摊派的款归刘来发所有,冲抵他在公司的借款。
8、本次购买人成交后自行承担股权交易之前的所有风险。
9、本次拍卖交易费由公司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先生13805655838、刘先生15905659009
联系地址: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查询标的详情网址:www.jinqiupm.com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