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地址:合肥市铜陵北路与颖河路交口安粮双景佳苑14#2221室
  • 邮编:238000
  • 联系人:刘朝阳
  • 电话:18919603799

巢湖市环城路85号两间一层营业用房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201241期

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1211日上午9:00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

安徽省巢湖市环城路85号两间一层营业用房面积14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整体拍卖,参考价108.153万元,保证金1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0年1130-12月10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20201210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中拍平台”操作程序,在“中拍平台”上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刘先生15905659009

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0

竞买须知

2020年12月11日拍卖会

竞拍须知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次拍卖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进入拍卖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竞买人均视为已仔细阅读认可本竞买须知,必须遵守本竞买须知进行竞买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一、拍卖时间:2020年12119时开始网络竞价(延时除外)。

二、本次拍卖会标的:详见拍卖公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四、有意竞买者须于2020年121016:00前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完成实名注册和报名申请并按公告约定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交纳后请与我公司人员进行联系,进行资格确认。竞价成交后,该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五、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形式,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竞价。竞买人竞价以账号显示,分为自由竞价时间5分钟和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竞买人按照网络平台上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一经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提出反悔,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六、竞买人竞得成功,即成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价会结束后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单位还须携带公章、法人个人印章)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巢湖市人民路442号三楼)进行身份核验,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和其他应当签署的文件。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应当签署的文件的,并不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同时买受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买受人须在2020年1218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01011900434681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依据《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介绍及技术参数,力求详实,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在约定时间内将标的移交买受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0日内主动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变更手续过程中交纳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十、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公司和拍卖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01211日拍卖会

网络拍卖规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本拍卖规则由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网络拍卖规程-GB/T32674-2016》和委托拍卖文件等专为20201211日在中拍平台公开举办的房产拍卖会而制定。

第二条〔竞买纪律〕拍卖活动遵循公开拍卖、平等竞争、价高者得的原则。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拍卖会纪律,自觉维护拍卖秩序,不得有妨碍、阻挠应价或串通、操纵、垄断等非法行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权属声明〕本场拍卖会的拍品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处置程序,且不存在任何权益转让的限制性条件。

第四条〔拍品信息〕拍品详细信息请浏览中拍平台的标的物说明。

第五条〔瑕疵声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会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已知显性瑕疵和未知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拍卖人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拍卖标的的资料、信息、数据、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简介仅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说明(如有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不代表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的保证和承诺,竞买人竞买以实际现状为准(如有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及一切相关瑕疵的认可、对《网络拍卖规则》、《网络拍卖须知》、《网络拍卖协议》中所有条款的全部认可,无有异议,如有反悔,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拍卖变更〕拍品目录、拍卖规则、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也可在拍卖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凡竞买人应价的,均视为已知并自愿接受该修改、补充。

第七条〔拍卖撤回〕根据委托人撤拍要求,拍卖人可在拍卖过程中撤回拍卖并即时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发现竞买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卖,由此给合法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买人承担。

第八条〔拍品展示〕竞买人报名参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拍流程、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须知、合同文本、视听资料、图片资料、重要提示等。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则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拍卖会全部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尽职调查〕竞买人应当在拍品展示期内实地审察拍品,凭借自身经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判断,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品质、价值、有效性、面积房屋结构外观等进行判断。

第十条〔报名交保〕竞买人办妥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且与拍卖人签署了纸质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买。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拍品的有效性、合法性无异议,完全了解拍卖资料的全部内容,了解拍品已知的显性瑕疵或未知的隐性瑕疵,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对自己按照拍品的现状参与竞买的行为负责。

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十条〔账号安全〕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他人,凡以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提请拍卖人予以应急处置。因黑客行为或竞买人故意、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网络应价〕竞买人根据网拍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根据系统设定的加价阶梯应价。系统自动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应价予以记录,应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成为该拍品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竞买信息是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网络拍卖应价延时事项请竞买人详察网拍平台的延时设定信息。

第十条〔网络故障〕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因电脑、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竞买失败的一切责任自负,且不影响本场拍卖会成交结果。拍卖过程中因拍卖人竞价系统遇到网络攻击、服务器故障、系统瘫痪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

第十条〔拍卖结算〕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3日内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7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款和拍卖佣金。

第十条〔收款账户〕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保证金和拍卖成交价款均交至以下账户(户名: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巢湖支行,账号:8112301011900434681

第十条〔纳税开票〕拍卖成交价款由委托人开具收款收据或税务发票因开具发票需缴纳的税费由委托人承担。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佣金发票所涉税负由拍卖人承担。

第十条〔交付验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0日内办理权变更手续,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各自承担。

第十条〔办理退保〕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其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后可用作抵扣拍卖佣金和部分成交价款。

第二十条〔风险责任〕因特殊事由导致最终无法交付拍品的,由委托人收回拍品,拍卖人无息退回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竞买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拍品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买受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违约情形〕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1)拒绝或拖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2)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的;(3)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拍品,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拍品的;(4)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5)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6)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卖会造成不良影响的;(7)其他违反拍卖法规、拍卖规则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争议处理〕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二十本拍卖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0

标的物介绍

安徽省巢湖市环城路85号两间一层营业用房面积14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整体拍卖,参考价108.153万元,保证金11万元。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到页面顶部